
为推进“三抓三促”行动走深走实,大力提升广大老干部工作者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有力推动全市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即日起在“酒泉老干部”微信公众号开设【老干部工作政策解读】专栏,以理论学习与政策解读相结合的方式,对近年来我市出台的一系列老干部工作政策文件进行深入解读,组织引导全市老干部工作者将学习研究政策、正确运用政策作为提升能力素质、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抓手,进一步营造学政策、钻业务、强能力的良好氛围。
如何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坚持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离退休干部党员政治学习和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老同志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纪律约束,引导离退休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关于讲座、论坛、庆典、刊登、出版、接受采访、网络行为以及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任职)、继续从业、出国(境)审批、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重要情况报告等方面的纪律规定。
1.退休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境)有关审批要求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及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酒组通字〔2023〕34号)要求,“地厅级以上离(退)休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由省委组织部批准,县处级离(退)休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由市委组织部批准,其他备案离(退)休干部因私出国(境)由本单位党组(党委)批准”,坚决杜绝违规审核审批或者不认真履行审批职责的情况。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省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组通字〔2021〕47号)第十六条要求,“省管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境)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提交个人申请、请假手续、单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市直退休干部因私出国(境)需提交材料参照省管干部执行。
其他具体审批手续要求,由本人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咨询,联系地址:市政大厦东主楼10楼1014室,联系电话2660812
2.退休干部在企业兼(任)职有关规定
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要求,对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的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任职)必须从严掌握、从严把关,确因工作需要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任职),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拟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外的企业兼职(任职)的,必须由本人事先向其原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告,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按规定审核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兼职(任职)。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三年后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由本人向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告,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按规定审批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3.退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职有关规定
根据中组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中组发〔2014〕11号)要求,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包括领导职务和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等),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确因工作需要,本人又无其他兼职,且所兼职社会团体的业务与原工作业务或特长相关的,经批准可兼任1个社会团体职务;任期届满拟连任的,必须重新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兼职不超过两届;兼职的任职年龄界限为70周岁。
不得利用个人影响要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办公用房、车辆、资金等,不得以社会团体名义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得强行要求入会或违规收费、摊派、强制服务、干预会员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等。
兼职不得领取社会团体的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也不得领取各种名目的补贴等,确属需要的工作经费,要从严控制,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和实际支出。
兼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是否取酬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等,干部本人应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对领取报酬,或履行职责不当的,干部所在单位应责令其辞去社会团体职务。兼职期间违规领取的报酬,应按中央纪委有关规定执行。
☆坚持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原单位负责的原则。市委老干部局主要负责市直离休和分级管理退休干部有关待遇落实的政策指导、督促检查、协调联络和调查研究工作;老干部原管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离退休干部的待遇落实、生活照顾、服务管理和善后事宜处理工作。
☆市委老干部局坚持工作人员划片定点联系老干部制度,每半年至少走访1次;原管单位要落实联系服务老干部“五必访”制度(在重大节日、生病住院、家庭变故、特殊困难、去世时必须上门走访)和建立月访、季查制度,及时解决老同志的实际困难,让老同志真切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整理:业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