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酒泉市委老干部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督促检查全市老干部工作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提出落实的措施和办法。
(二)抓好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指导做好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三)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方面的工作,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四)指导全市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始终保持公仆本色、始终对党忠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五)指导全市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工作,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中做出新贡献。
(六)指导全市离退休干部开展积极健康、科学文明的文化体育活动,领导和管理酒泉市离职干部休养所(酒泉市老干部服务中心)、酒泉老年大学、酒泉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负责全市老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根据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探讨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式。
(八)负责全市老干部的信访工作,接待处理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
(九)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青少年教育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研究提出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有关措施和意见。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组织部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关工委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中关工委和省、市 关工委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市关工委 有关政务、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市关工委工作计划和总结、有关会议材料、领导讲话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情况》的编印工作;负责市关工委重大活动、各类会议的 筹备、组织、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市关工委信息宣传调研 和经验推广等工作;围绕市关工委工作中心,安排开展各项青少 年教育关爱活动;按照市关工委部署安排,指导市直部门、单位及县(市区)关工委做好相关工作。
三、酒泉市离职干部休养所(酒泉市老干部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市直老干部政情通报、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等符合老干部特点的学习娱乐与健身活动,承办市直老干部运动会;承担市直老干部各协会团体的文化交流活动与赴外参赛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落实离休干部的“两项待遇”,协助原管单位妥善处理好住所离休干部去世后的丧葬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遗属生活的关心关爱工作;完成市委老干部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酒泉老年大学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老年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发展本市老年教育事业;负责教师及学员政治思想工作。承担老年教育工作,做好老年教育理论研究;承担专业设置调整和课程安排工作,组织开展多样化教学活动;承担老干部党校的教学管理服务工作,丰富老干部文化生活;负责对外沟通联系和信息交流,指导县(市、区)老年大学工作;完成市委老干部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