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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酒泉市委老干部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研究提出全市老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2、督促检查全市老干部工作政策执行情况,向市委、市委组织部报告工作。

    3、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方面的工作。研究制定有关规定和办法,督促检查各项政治待遇落实情况。配合组织部门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

    4、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方面的工作。研究制定有关规定和办法,督促检查各项生活待遇的落实情况。

    5、指导全市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工作。引导离退休干部在全市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作用。

    6、指导全市离退休干部开展积极健康、科学文明的文化体育活动。

    7、指导全市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离退休干部老有所学、老有所教。

    8、负责全市老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根据老干部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探讨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式。

    9、指导全市老干部的信访工作,接待处理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

    10、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部门的业务工作和有关人员的培训。

    11、领导和管理酒泉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市干休所、市老年大学、老干部党校的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组织部及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3、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青少年教育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研究提出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有关措施和意见。


    酒泉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委员会有关政务、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组织委员会有关会议材料、领导讲话和重要文件的起草、修改、审核工作;

    3.负责重大节日活动的组织和各类会议的筹备工作;

    4.负责制定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办公室目标责任制,检查督促和组织完成各项工作;

    5.组织协调市直各青少年教育组的工作;

    6.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报告;

    7.围绕委员会工作中心,安排开展各项青少年教育工作,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情况》的编辑审稿、宣传报到和信息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